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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不负责任怎么办 司法鉴定的对象和种类是什么

2021年6月15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qbhsls.cn/

  韩杰栋,余姚市取保候审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司法鉴定不负责任怎么办



一、司法鉴定不负怎么办


向司法鉴定机构住所地或者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


违反司法鉴定程序规则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


因不负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


司法鉴定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


司法鉴定人经人民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司法鉴定人故意做虚假鉴定的;


其他违反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的行为。投诉人应当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投诉材料内容包括: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投诉请求以及


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司法鉴定协议书、司法鉴定文书等相关的证明材料。投诉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充分。


投诉人委托他人代理投诉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的身份证明。


二、司法鉴定证据不被采用的情形有哪些


规定指出,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1、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或者鉴定事项超出本鉴定机构项目范围或者鉴定能力的;


2、鉴定人不具备法定的资格和条件、鉴定人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鉴定人违反回避规定的;


3、鉴定程序、方法有错误的;


4、鉴定意见与证明对象没有关联的;


5、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6、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确实被污染且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7、违反有关鉴定特定标准的;


8、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规定明确,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由其出具相关说明,也可以依法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不负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在鉴定过程当中某些利害关系人根本就没有回避,司法鉴定人人为的修改了鉴定结论等。对于司法鉴定的这项工作一向实行的就是监督制,所以,绝不可能鉴定的结论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不承担任何的,开头也已经给大家解释过,除非是因为申请人自己的原因造成的。






司法鉴定的对象和种类是什么



司法鉴定的对象和种类是什么


一是人体或与人体有关的物质如血液、精液、唾液、尿液、毛发、手足印、口语音等;


二是存在于自然界的各种物质或环境、地理、地貌等;


三是由人的脑力或体力劳动创造的各种物质产品,如文字、图像、票据、建筑物、机械设备等。凡是作为鉴定对象的,本身应至少推定为与案件事实有关联性;反之,则不能作为鉴定对象。


我国司法鉴定机制的建立以刑事鉴定为基础,但随着DNA技术、图像增强技术、仪器自动化技术、计算机指纹系统、痕迹自动检索系统和人工智能系统等许多尖端技术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很多非诉讼活动如民事仲裁中的广泛应用,司法鉴定的范围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现代科学技术攻克了许多过去不能鉴定的专门性问题。现今的司法鉴定不仅包括传统的痕迹鉴定、笔迹鉴定和文件真伪鉴定、文书材料鉴定等,还包括如今的DNA亲子鉴定,书写时间鉴定,测谎检测,产品质量的检验,证件、证书、票证鉴定以及动、植物物质鉴定,边防出入境检查等。在司法实践中,专门性问题主要指物证技术学、法医学、司法精神病学等专业学科领域内的问题,专门性问题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一般说来,鉴定的范围包括刑事物证鉴定,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扣押物品的价格鉴定,文物和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鉴定,违禁品、危险品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


司法鉴定包括以下主要类别: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司法会计鉴定、文书司法鉴定、痕迹司法鉴定、微量物证鉴定、计算机司法鉴定、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等。


司法鉴定大家肯定不陌生,司法鉴定代表着公平公正,一般大家见到最多的就是受伤了做伤残鉴定,当然了这也是司法鉴定的一种,司法鉴定不但鉴定人体还可以鉴定物体,总之鉴定是专业的机构,不是随便一个小诊所可以鉴定的。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市]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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