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鉴定
文章列表

审监程序可能做笔迹鉴定吗?精神病司法鉴定标准有几个等级?

2021年7月15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qbhsls.cn/

 韩杰栋,余姚市取保候审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审监程序可能做笔迹鉴定吗?



一、审监程序可能做笔迹鉴定吗


如果原审,包括一审、二审诉讼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没有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再审过程中就可以申请对笔迹进行鉴定。


如果原审已经对笔迹进行鉴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原审的鉴定有程序上的问题,再审就不能进行鉴定了。


笔迹检验的对象是案件中的各种笔迹物证。笔迹检验是在研究认识个人书写习惯的基础上,对两部分笔迹进行比较鉴别,以确定它们是否为一人所写的检验过程。通过笔迹检验可以证明:物证笔迹是否为某人所写;几起案件中的物证笔迹是否为一人所写;一份物证笔迹材料中的几个部分是一人所写还是多人所写。


二、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三、笔迹鉴定要求:


1、需要有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


2、需要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四、笔迹鉴定费用


鉴定费属于其他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实际支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由当事人预交,待案件审理终结后,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笔迹鉴定绝大部分机构每一份检验文件的鉴定费收取在300元到800元之间,并且大部分地方经济案件收取标的额的百分之一。文件技术检验视仪器使用情况而定,一般在500元到2000元之间。文件形成时间的检验难度大,收费一般在2000元以上。具体收费标准,需咨询具体鉴定单位。


那么在鉴定笔迹的书写痕迹和时间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向司法鉴定机关提交检验材料和样本的,笔迹鉴定也是会根据当事人的书写习惯以及笔迹痕迹来确定是否属于当事人的笔迹,同时在申请笔迹鉴定时也是需要当事人选择正规合法的鉴定机构并支付一定的司法鉴定费用。






精神病司法鉴定标准有几个等级?



一、精神病司法鉴定标准有几个等级


司法鉴定精神病的标准包括轻度、中度及重度等等级。


1、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



2、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


3、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显得古怪、与众不同;


4、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5、有程度不等的自制力缺陷,患者往往对自己的精神症状丧失判断力,认为自己的心理与行为是正常的,拒绝治疗。


二、哪些情况下需要进行精神病鉴定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三、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综上所述,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员来说是不具有刑事能力的,所以如果经过司法鉴定以后确实患有精神疾病的,那么很有可能会认定为没有刑事能力,即可能会免除或者减轻相应的刑事处罚,所以就要求了司法鉴定的严谨性。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市]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raqbhsls.cn/art/view.asp?id=1013766112336 [复制链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签名笔迹鉴定要多少钱?根据法律规定能起诉司法鉴定不公吗?
  • 2.法律规定笔迹鉴定可以造假吗?笔迹鉴定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 3.司法鉴定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关于司法鉴定申请书的注意事项
  • 4.笔迹鉴定结果如果推翻可以重新鉴定吗?笔迹鉴定结果可以确认无效吗?
  • 5.笔迹鉴定时间误差的时间是多少?司法鉴定中的质证的条件有哪些?
  • 官方二维码
    联系我们
    • 手机:13958342558
    • 电话:13958342558
    • 地址:浙江省余姚市南雷南路298号合力大厦北楼16层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3958342558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