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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伤司法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可以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吗?

2022年7月16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qbhsls.cn/

  韩杰栋,余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重伤司法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重伤司法鉴定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一、颅脑、脊髓损伤


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


c)偏瘫、截瘫,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二、面部、耳廓损伤


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


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


三、听器听力损伤


1、 重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


2 、重伤二级


a)一耳听力障碍。


b)一耳听力障碍,另一耳听力障碍。


c)一耳听力障碍,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d)双耳听力障碍。


e)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四、视器视力损伤


1 重伤一级


a)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b)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


c)双眼盲目4级。


2、 重伤二级


a)一眼盲目3级。


b)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c)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


d)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


五、颈部损伤


1 重伤一级


a)颈部大血管破裂。


b)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


c)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


2 重伤二级


a)甲状旁腺功能低下。


b)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


c)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


d)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


e)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


f)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


g)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


h)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


i)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六、胸部损伤


1、 重伤一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


b)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


2、 重伤二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


b)心脏破裂;心包破裂。


c)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


d)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


e)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


f)肺破裂,须手术治疗。


g)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


h)食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i)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


j)胸腔大血管破裂。


k)膈肌破裂。


七、腹部损伤


1、 重伤一级


a)肝功能损害。


b)胃肠道损伤致消化吸收功能严重障碍,依赖肠外营养。


c)肾功能不全。


2、 重伤二级


a)腹腔大血管破裂。


b)胃、肠、胆囊或者胆道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c)肝、脾、胰或者肾破裂,须手术治疗。


d)输尿管损伤致尿外渗,须手术治疗。


e)腹部损伤致肠瘘或者尿瘘。


f)腹部损伤引起弥漫性腹膜炎或者感染性休克。


g)肾周血肿或者肾包膜下血肿,须手术治疗。


h)肾功能不全。


i)肾损伤致肾性高血压。


j)外伤性肾积水;外伤性肾动脉瘤;外伤性肾动静脉瘘。


k)腹腔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市]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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