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充分发挥庭审警示教育在构建惩防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政理念。2009年9月2日上午洞头县纪委、洞头县人民法院、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在该县法院三楼法庭,联合组织开展了旁听县交通局原总工程师王招宝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警示教育活动。
参加活动的有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属各单位负责人;预防职务犯罪联席单位主要领导;县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及各标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负责人共100多人。通过“看的见,听的着”的典型案例进行现场警示教育,给旁听的干部以强烈的心灵撞击,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