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杰栋,余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______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刑终字第号
上诉人……。
原审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______人民法院审理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诉被告人______犯______罪并赔偿经济损失一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作出___刑初字第___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___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
经审理查明,……。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审自诉人___自愿放弃对被告人______刑事部分的指控;
二、上诉人______自愿放弃上诉;
三、原审被告人______赔偿原审自诉人______……。
上述协议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原审___刑初字第___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自动撤销。
审判长: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书记员:___________
一、什么是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鉴定意见一词最早是在美国使用,其实质是一种证人证言。我们知道,美国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法律常识对当事人双方争议的各类案件的事实问题进行认定,法官只负责法律问题的审理。陪审团制度的基础就是让一般民众根据他们朴素的法律知识、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对案件的事实进行认定,但它有天生的不足,当案件中设专门性的问题时,一般民众无法认定,此时就需要专家根据他们的专门知识来为庭审提供帮助,由此,专家证言制度便产生,专家证言也就是鉴定意见。
二、刑事案件中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有哪些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鉴定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鉴定机构不具备法定资质,或者鉴定事项超出该鉴定机构业务范围、技术条件的;
鉴定人不具备法定资质,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或者职称,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送检材料、样本来源不明,或者因污染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鉴定对象与送检材料、样本不一致的;
鉴定程序违反规定的;
鉴定过程和方法不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的;
鉴定文书缺少签名、盖章的;
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没有关联的;
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合上面的介绍,鉴定意见具有九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刑事案件中鉴定意见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法律后果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