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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时候开庭审判
2018年6月19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qbhsls.cn/
刑事案件法院什么时候开庭审判
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的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及侦查、起诉程序的各种法律文书复印件等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
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理。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市]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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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958342558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raqbhsls.cn/art/view.asp?id=91779238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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