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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除取保候审能不能考公务员 办理取保候审找关系需要花钱吗?

2023年3月18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qbhsls.cn/

 韩杰栋律师,余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已经解除取保候审能不能考公务员

一、已经解除取保候审能不能考公务员

解除取保候审能不能考公务员,关键看有没有被追究刑事。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行为人虽然被取保候审,但是并不等于受过刑事处罚,当然是有权利报考公务员的,但是如果当事人被追究的是刑事的话,那么就不符合我国公务员的招录条件了,因此也就无法被招录为公务员了。

二、取保候审两年后开庭还判实刑吗

取保两年后开庭还会不会被判实刑要看实际情况。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或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取保候审,完全不等于最终不能判实刑、不需要坐牢。不过,取保候审有其适用条件,一般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

三、取保候审保释金的规定

1、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就可以知道了,解除取保候审有可能是可以考公务员的,但也有可能是不可以考公务员的。之所以会有所不同,就在于行为人到底有没有承担刑事的法律。

办理取保候审找关系需要花钱吗?

一、 取保候审找关系需要花钱吗

不存在取保候审找关系的情况,不符合条件的就不能办理取保,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的规定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与本案无牵连;

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取保的办理是需要严格基于实际的涉案事实而定的, 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存在严重恶劣情节,或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是不可以办理取保的,取保保证人申请取保后,司法机关应当对上述情况进行认定。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市]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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