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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处管制后,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吗?管制是如何执行的

2023年3月3日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http://www.raqbhsls.cn/

 韩杰栋律师,余姚刑事辩护律师,现执业于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被判处管制后,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吗?

员工被判处管制后,能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单位会不会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可以不可以开除这些涉及日后生活的重大问题,都是员工本人及其亲属非常关心的。


被判处管制后,员工是否可以回原单位正常工作


员工被判处管制后,是不会被收监关押的,通常仍留在原用人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所以一般来说,员工被判处管制依然是可以在原用人单位上班的,但可以不是意味着一定,是否可以回原用人单位正常工作,首先需要看法院判决书是怎样判决的。


刑法规定,判处管制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如果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员工不能进入特定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从而影响员工正常参加原工作的,那么就不可以回原单位正常工作,反之,就是可以。


用人单位不一定保留工作岗位和工资


若法院判决书,或者说管制,没有对员工正常参加原工作产生影响的,可以要求回到原用人单位正常工作,但这并不是意味着原用人单位就一定同意,一定会保留其工作岗位和工资。


1、用人单位是公司、企业等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管制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这种情况下,员工能否正常回到原用人单位正常工作,全看用人单位怎样决定,可以开除,不保留工作岗位及工资,也可以选择继续留用,工作照做,工资照发。


2、用人单位是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根据相关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其职务自然撤销,是否收回,由原单位根据其犯罪性质研究决定。不予收回的,办理开除手续。收回的,安排参加劳动或临时性工作,发给适当报酬,管制期间悔改表现好的,期满解除管制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重新确定职务和工资等级;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需要注意的是,员工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拘留或逮捕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一旦员工最后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可追究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

管制是如何执行的



;;;;;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专门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


  执行的主要方式: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留在原单位或者居住地,不离开自己的住所,不需要中断社会的正常交往,与劳动者同工同酬。


  2、公安机关执行管制。


  由县以上的公安机关,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监督、考察、评议和改造。公安机关在执行管制时,应当依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的活动范围、地域和必须遵守的有关规定,并向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有关群众宣布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所犯的行为、管制的期限,是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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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人民群众监督。


  在监管犯罪分子的活动中,依靠群众建立监督考察小组,依法对罪犯进行经常性认罪伏法教育和监督考察。对于出现迁居、死亡等变动情况,应书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原审法院。


  根据第39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聚会、结社、游行、示威的权利;


  按照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告执行机关的批准。






文章来源: 余姚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 韩杰栋 [余姚市]
浙江阳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958342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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